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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的收入是怎么确认的?

2021-01-19 11:30  责编:小周  浏览:6257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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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培训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取得的营业收入,应该如何确认收入?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教育机构收入确认

  答:对于教育培训机构而言,如每次只收取本会计期间的收入的,可以在收到收入之时确认收入,并核算对应的税费。如果企业一次性收取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则应该在收到款项时,计入到预收账款科目,然后在受益期间内进行摊销。

  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摊销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收账款是什么?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1.“预收账款”的双重性。

  企业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先列入“预收账款”的贷方,此时该项目表现为一项负债;等到企业发出商品时,按总的价税款列入“预收账款”的借方,由于预收款会小于实际价税款,在企业发出商品后“预收账款”的余额一般为借方,其本质为应收的性质,等同于“应收账款”。在期末列报时,如果截止期末“预收账款”为借方余额则应列入应收账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列入预收账款项。如果企业在预收账款业务不多时,可用“应收账款”来代替,其列报方式等同。

  2.“预收账款”的列报方法

  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之和记入“应收账款”项,而根据明细账的贷方余额之和记入“预收账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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