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境外的公司做业务推广的时候,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境外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应按规定代扣代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委托境外单位在境外开展业务推广活动发生的推广费用如符合上述规定,可以税前扣除。
是不是一定要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呢?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如凭证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可以税前扣除;对方打印的收款凭证如果符合相关要求,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境外投资初期产生的费用怎么入账?
如果是企业合并中产生的购买价与公允价的溢价,记入商誉,并在10年摊销完毕。
如果是单纯投资(实物形态或价值形态),被投资企业将投入资金与实收资本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投资企业不用处理,只据实记录长期股权投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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