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可能很多公司在跟项目人手不够的时候会需要到,那么在项目结束后就要结算临时工的工资,那么临时工的工资需要缴税吗?支付工资后可以向对方索要发票吗?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这个需要根据情况来判定,首先,流动员工应该作为公司的临时工,每月与正式员工一起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其次,最新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而且这个5000元不是指工资额,而是指工资扣除13%的住房补贴和个人实际交的社保后的余额。看你们公司的临时工,税后工资有没有超过5000,超过了就需要交,没超过就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结算临时工工资时可以向对方索要发票吗?
根据(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属于工资薪金的不开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的个人可以代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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