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加工代工厂,那么委托加工后就直接销售的产品怎么做会计处理呢?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委托方在委托加工时因发出的货物不同,核算的会计科目也是不同的,如果发出的是材料,应该是通过"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如果是自制半成品,应该在这个会计科目下,增设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核算,如果发出的是在产品,那么应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增设"委托加工产品"明细科目核算,在缴纳消费税的时候也分别不同情况记入上述相应的科目。
委托加工直接销售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委托方在向受托方提货时,按应支付的加工费和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材料/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委托加工产品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
2、受托方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帐,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其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和应扣消费税额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上就是有关委托加工直接销售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会计更多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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