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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提上年附加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2020-11-16 15:06  责编:小蓝  浏览:1023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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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可以理解为随正税按一定比例征收的税,比如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一般增值税发生补缴的情况,也要补缴相应的附加税。请问补提上年附加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补提附加税

  补提上年附加税的的账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附加税是什么意思?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是随正税加征的税。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一般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比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一般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

  增值税附加税如何计算?

  1、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5%(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和镇的);1%(纳税人所在地为乡村的)。

  2、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3%

  3、地方教育附加计算公式: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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