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对象主要为广告、娱乐行业,企业符合哪些条件时,需要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企业符合哪些条件应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符合以下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应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一是当前属期存在有效文化事业建设费税费种认定信息;
二是缴纳义务人已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信息登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文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的3%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哪些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具体需要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项目如下:
1、广告代理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广告发布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3、广告宣传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4、广告播映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5、广告展示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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