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无论企业大小,按规定都应缴纳缴纳工会经费,那么如果是暂缓收缴工会经费,该怎么申报?
暂缓收缴工会经费如何申报?
暂缓收缴工会经费是指当期不用缴纳工会经费,此时应做零申报。到了以后需要征收工会经费时,再进行申报缴纳。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苏工办〔2019〕73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免征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暂缓收缴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申报流程
以山东省为例:
1、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密码登录/证书登录/自然人登录/——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主页面。
2、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栏选择“综合申报—通用申报”——进入通用申报“税(费)通用申报表”页面。
3、选择“按次申报”——税款所属期默认不变——点击“下一步”。
4、进入“税(费)通用申报表”填写界面——按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在“□”中打“√”)——填写“应税项”(纳税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其他选项无需填写。
5、填好后点击申报——弹出提示对话框——点击“申报”——提交。
6、申报成功后,核对申报结果——无误后再点击“缴款”(按实际选择三方协议缴款/银联缴款/微信支付)——扣款成功。
7、缴费成功后,查询和打印“税(费)通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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