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为2%,申报依据为单位工资发放总额,申报缴纳过程中,发生多缴纳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工会经费申报错误,多缴纳了怎么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工发〔2018〕2号)有关固定,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过程中,因误收、错收造成多缴的,缴费单位应向所在地方总工会提出申请,由所在地方总工会审核确认后,将多缴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直接退还缴费单位,并在缴费凭证上注明已退款项、加盖工会印章,同时将退费信息抄送同级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国库不办理退付业务。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是什么?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比如郊游活动费、组织会员活动日经费;
2、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3、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4、事业支出,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5、县级以上工会开支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费用;
6、体育活动支出,比如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
7、文艺活动支出和宣传活动支出;
8、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开支。
缴纳工会经费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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