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公务出差,一般企业都会给予相应的差旅费津贴。那么差旅费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吗?要交个税吗?以下将作详细解答。
差旅费津贴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规定: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总结:以上规定明确指出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也不纳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差旅费津贴需要发票吗?
差旅费津贴不需要发票。
发票是否要开具的关键在于销售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前提下,肯定需要开具发票;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前提下,则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因为它本身就不用缴纳增值税。
报销差旅费会计分录
1.借出时:
借:其他应收款——某人
贷:库存现金
2.报销时:
(1)全部花完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某人
(2)有剩余现金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某人
3.钱不够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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