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一般由出纳人员管理。
现金使用范围
企业支付现金,必须在下列支付范围内: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比赛的奖金。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支出。
(6)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
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核定,一般按单位3-5点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利企业送存有困难,可多于5天,但最多不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增加或者减少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库存现金其他管理规定
1.不得私设“小金库”,“白条抵库”
“小金库”是指独立于单位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收入,是属于隐瞒国家单位收入的行为。
“白条抵库”是指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单据,顶替库存现金的做法。这种方式影响企业正常运作,实际需要支出现金的时候无钱可付。这种方法也不符合内控制度,容易造成贪污挪用公款。
2.不得坐支
坐支的意思是指企业有现金收入不存银行,直接支出用于企业各项日常开支。这关系到企业的会计核算和国家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督,如果收入不入账就直接作为现金支付了,国家就很难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督了。
3.不得公款私存,将单位收入的现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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