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员工个人社保费由企业代扣代缴,会计处理上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按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应会计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员工个人社保分录
企业为职工购买的社保费,不考虑个税分录时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企业负担部分社保: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企业部分)
2、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
3、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企业支付社保滞纳金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支出不得扣除;社保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因此,企业支付的社保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但在实务中,企业进行社保滞纳金的财税处理前需了解本地区有关部门的政策文件及具体操作。
社保可以补缴吗?
社保补缴是要看情况,主要和社保断缴的原因、断缴的时间、等等因素。国家补缴政策虽然都是一样的,但是具体落实到各城市政策上面还是有一定差异的,并且在执行操作上也有所区别。
因为各个地区的社保政策不一样,我们不能把其他地方在当地的政策来使用,如果遇到问题,最好就是去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情况,这也是及时的避免自己的待遇受到损失。
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是不能进行补缴的。
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是可以跟新公司申请,让新公司帮忙补缴,最多能补3个月,但在实际操作中,单位往往是不会帮员工进行补缴。
因为补缴的过程是比较复杂,所以很多公司都是不愿意的。
当然灵活就业人员也一样,如果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时间内没有去缴费,事后不能以补缴的方式来有效延长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
如果是因为公司的原因断缴了,我们是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缴的。
应付职工薪酬如何理解?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和“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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