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发生事假事项时,相应请假的工资,可以在计提工资时直接扣除并入账,发放工资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那么具体应如何做账?
扣事假工资如何做账?
以销售人员为例,其工资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不考虑社保及个税):
借:销售费用—工资(已扣除事假工资的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时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已扣除事假工资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工资计提发放的账务处理
计提工资、社保:
1.计提工资时(就是前文提到的企业拿来发工资的钱)
借:管理费用(这个是用于部门内容的支出的,如果是销售用途就计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即企业自己承担的部分)
借:管理费用(同上)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发放工资: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注意这时候就是员工个人部分的社保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上交杜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这时候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都全部上交)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3.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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