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次摊销是指将低值易耗品按其使用期限或价值分月摊入成本、费用,一般适用于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低值易耗品,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多、累计价值较大的低值易耗品。
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出租或出借包装物,该分录借方三级明细科目分别记入“出租包装物”或“出借包装物”科目,贷方三级明细科目记入“库存包装物”科目。
摊销时:
前几次领用:
借:制造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最后一次领用:
借:制造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出租或出借包装物,该分录贷方三级明细科目记入“包装物摊销”科目。
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摊销完毕时也有这笔抵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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