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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退回附加税的会计分录处理

2020-09-02 10:45  责编:小吟  浏览:209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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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税是根据正税的征收而同时加征的税种,当企业收到税局退回的附加税时,财务人员应根据返还税款的用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退回附加税会计分录

  税局退回附加税如何做分录?

  对于税局退回的附加税,应按照返还税款的用途等进行账务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在取得时应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1、用于购建长期资产的: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与收益相关的返还税款。用于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费用的: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4、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费用的: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附加税是什么?

  附加税费,是正税的对称,是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种,它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依据。附加税包括:

  1、根据正税征收的同时而加征的一种税,比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其计税依据为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

  2、正税征收的同时,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即此类附加税是正税的一部分,以正税的征收标准来征收。

  增值税附加税的计提相关的会计处理

  税局退回的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如果是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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