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也是会计人们经常会遇到的问题,那么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你了解多少呢?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核算职工教育经费有几种方式?
1、据实列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据实列支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发生费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分配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2、按照比例列支
首先,根据上一年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水平,确定本年的计提比例,然后,每个月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时,按照确定比例分配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即从“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转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借方,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时,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在年终时,将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与按比例计提的费用进行比较,将按照比例计提的数额调整为实际发生数,并相应调整有关成本费用。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6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以上就是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的相关会计处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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