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账务问题在会计工作中经常碰到,如果是企业自有房屋出租该怎么做账?会计分录怎么做?可以先转为投资性地产核算,下面一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企业自有房屋出租的账务处理。
企业自有房屋出租如何做账务处理?
自有房屋出租,先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一般情况下按照成本法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原价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价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企业自有公租房的房租收入如何做会计分录?
收到房租时:
借: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 / 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房屋租赁怎么纳税?
答: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企业出租房屋,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率为11%。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
对于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如果是未经验收使用的,则从使用的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
对于纳税人自建的房屋,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
对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购置新建的商品房
对于购置新建的商品,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交纳房产税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