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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020-04-24 18:45  责编:溪溪  浏览:6742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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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中小企业由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上遇到困难。为加强新型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为企业纾困解难,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系列税收政策。对于生活服务业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怎么做账务处理?来一起了解下吧!

生活服务业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生活服务业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可以通过应交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核算,在销售货物时进行正常账务胡处理即可,月末时将减免的税款转入营业外收入。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生活服务业疫情期间免增值税的申报报表怎么填写?

  根据《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申报操作指引》可得:

  1月份免税业务已开具专票或者普票的处理

  对于已经开具专票的,通知受票方纳税人不做抵扣处理。2月份对开具的专票或者普票作相应退票处理,同时开具相应免税发票。

  2月份申报期免税申报填写

  填写【销售明细(附表一)】:18行(或19行)“未开具发票”列填写按政策应免税的相应销售额。

  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减免性质及原因代码”选择“其他”。

  3月份申报期的免税申报填写

  【销售明细(附表一)】的填写:18行(或19行)“开具普通发票“列,填写按照政策开具的免税发票销售额,同时将相应负数填在“未开具发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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