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广告宣传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如何做会计分录?如果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则应当将其计入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关于自产产品用于广告宣传账务处理的具体内容吧!
自产产品用于广告宣传的账务处理,如何做会计分录?
1、如果自产产品是用于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的,则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影响会计利润)
贷:库存商品(不确认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相关说明:业务招待费也叫做交际应酬费,业务招待费的这些处理方法你都知道吗?
业务招待费具体指的是企业因经营业务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涉及到餐饮、水、食品或者香烟等发生的费用支出。自产产品若是用于业务招待费,则应当对销项税额进行计算。
业务宣传费也就是企业因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是外购产品用于业务招待费或者业务宣传费的,则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影响会计利润)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货物购进时不确定用途,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取得且进行相应抵扣)
或者: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货物购进时,已经确定作为礼品(比如外购烟、酒)。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不会涉及到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
知识延伸: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可得:对于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支出,除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之外,如果是没有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那一部分,其准予进行扣除。而对于超过的那一部分,则在之后纳税年度准予结转扣除。
2、根据财税[2009]72号文件补充规定可得,如果是化妆品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及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支出,其没有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那一部分,是可以进行扣除的,对于超过部分,则在之后纳税年度准予进行结转扣除。
3、如果是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支出,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一律不得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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