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接触到积分兑换礼品的促销活动,对于积分兑换礼品的账务处理问题,很多财务人员也是比较头疼的。那么积分兑换礼品到底如何做账务处理呢?接下来快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积分兑换礼品如何做账务处理?
当会员用积分来兑换东西的时候,实际上就是买东西时,用积分抵一部分的价款。那么财务人员做账时应当把这部分价款作为商业折扣进行处理。
案例:如果会计购买东西的价款为1000元,但实际收到的价款为950元。商场开具发票时,也就按照950元的金额来开,仍然按照950元确认收入。那么该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借:库存现金 9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8
注意事项:对于积分换取的折扣,务必与正品开到同一张发票上。
关于奖励积分的增值税处理
当消费者发生了购买行为,企业收取了主商品和积分对应的商品价款,企业依据收取的全部价款对发票进行开具、对税款进行缴纳。所以消费者兑换商品如果是利用积分的,企业则无需对发出兑换商品视作销售。也就是说销项税额无需计提。对于进项税额因企业购入供兑换的商品而取得的,其可以依法进行抵扣,也就是不属于不得抵扣的情形。
相关知识延伸:
积分业务的会计处理实则在会计准则上采用了递延收益法。要求积分授予方将销售取得的货款/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者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之间进行分配,可将与奖励相关部分作为递延收益进行核算,到了客户兑换积分的时候,原计入递延收益与所兑换积分相关部分则可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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