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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回收期计算公式

2022-08-05 14:56  责编:东余  浏览:51919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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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回收期分为两种不同情况计算,若各年的现金净流量相等,计算公式为:投资回收期(年)=原始投资额/年现金净流量;若各年的现金净流量不相等,计算公式为:投资回收期=n+(第n年年末尚未收回的投资额/第n+1年的现金净流量)。

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

  投资回收期的概念

  投资回收期也叫作投资回收年限,是指投资项目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用来收回项目总投资所需的时间。按回收投资的起点时间不同,有从项目投产之日起计算和从投资开始使用之日起计算两种。其中,投资利润率是指项目的年息税前利润与总投资的比率。

  投资回收期法的主要优点

  1、回收期的经济意义容易理解。

  2、使用简单方便。一是评价指标计算简单;二是该方法只需要确定投资项目前几年的净现金流,而不是确定投资项目寿命每一年的净现金流;第三,不需要确定贴现率。

  3、在一定意义上考虑投资风险因素,因此在小型投资项目的评价中经常使用这种方法,即使在评价大型项目时,也经常与其他动态指标结合使用。

  投资回收期法的主要缺点

  1、除投资回收期外,每年的净现金流量不被视为不利于投资项目的整体评估。

  2、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这反映在直接增加不同年份的现金流上。

  3、投资回收期标准的确定,主要取决于决策者对风险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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