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细分类账户与总分类账户的关系是:总分类账户是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统驭账户,对所属明细分类账户起着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则是总分类账户的从属账户,对其所隶属的总分类账户起着辅助作用。总分类账户及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核算对象是相同的,它们所提供的核算资料互相补充,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既总括又详细地反映同一核算内容。因此,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必须平行登记。
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明细分类账户解释
1、明细分类账户,又称明细账户,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开设的账户,是总分类账户的对称。明细分类账户中,将详细反映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
2、明细分类账户提供的是详细的核算资料。如在“材料”总分类账户下,可按材料的各类设置“材料――甲材料”、“材料――乙材料”等明细分类账户。明细分类账户提供的指标,不仅包括货币指标,还可以有实物计量指标。
总分类账户解释
总分类账户(亦称一级账户),是按照总分类科目设置,仅以货币计量单位进行登记,用来提供总括核算资料的账户,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的要点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的要点是方向相同;期间一致;金额相等。
1.依据相同:所依据会计凭证相同。
2.方向相同(借贷方向相同):即如果登记总账时是记借方,则登记其所属的明细账也是记借方;如果登记总账时是记贷方,则登记其所属的明细账也是记贷方。
3.期间相同(所属会计期间相同):即对于当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在同一期间将其登记到总分类账和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中。
注意:“期间相同”的含义是在同一个月份内,例如:假设某项业务在明细账中是4月10日登记的,而总账中是在4月20日登记的该业务,则属于期间相同。
4.金额相同:计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计入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合计金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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