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如果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则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资产属于流动资产吗?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应当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因此,持有待售资产属于流动资产。
什么是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什么是计提折旧?
计提折旧是公司财务处理时,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是未实际支付的折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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