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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

资产安全性监管是监管机构对银行机构监管的重要内容,监管重点是银行机构风险的分布、资产集中程度和关系人贷款。我国金融监管的重要依据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我国某商业银行2022年年末的相关数据如下: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监管机构规定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不得高于()。

A: 4%

B: 5%

C: 8%

D: 10%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银行业监管。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即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得高于5%。因此,本题选项B正确。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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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安全性监管是监管机构对银行机构监管的重要内容,监管重点是银行机构风险的分布、资产集中程度和关系人贷款。我国金融监管的重要依据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我国某商业银行2022年年末的相关数据如下: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银行资产安全性指标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是()。 2、资产安全性监管是监管机构对银行机构监管的重要内容,监管重点是银行机构风险的分布、资产集中程度和关系人贷款。我国金融监管的重要依据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我国某商业银行2022年年末的相关数据如下: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 3、资产安全性监管是监管机构对银行机构监管的重要内容,监管重点是银行机构风险的分布、资产集中程度和关系人贷款。我国金融监管的重要依据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我国某商业银行2022年年末的相关数据如下: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算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和全部关联度的基础是()。 4、我国A银行由于资本充足率严重低下,不良资产大量增加,存款人大量提取银行存款,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自身求助能力有限,终于走向倒闭。 资产安全性监管是监管当局对银行机构监管的重要内容,资产安全性监管的重点应该是(  )。 5、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和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这些规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 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非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也自愿遵守了《巴塞尔协议》和《巴赛尔新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国际金融参与度高的国家。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重大事件。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至此,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国际组织,但事实上已成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者。2002年10月1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修改资本协议 建议的最新版,同时开始新一轮调查(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评估该建议对全世界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可能影响。从1988年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1999年6月《巴塞尔新资本协 议》(或称《新资本协议》)第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也不断深 化。《巴塞尔协议》规定,到1992年年底过渡时期结束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低标准 要达到8%,其中,核心资本与全部风险资产的比率至少为( )。 6、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问题: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和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这些规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非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也自愿遵守了《巴塞尔协议》和《巴赛尔新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国际金融参与度高的国家。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重大事件。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至此,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国际组织,但事实上已成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者。2002年10月1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修改资本协议建议的最新版,同时开始新一轮调查(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评估该建议对全世界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可能影响。从1988年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1999年6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或称《新资本协议》)第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也不断深化。99、《巴塞尔协议》规定,到1992年年底过渡时期结束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低标准要达到8%,其中,核心资本与全部风险资产的比率至少为()。 7、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和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这些规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 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非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也自愿遵守了《巴塞尔协议》和《巴赛尔新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国际金融参与度高的国家。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重大事件。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至此,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国际组织,但事实上已成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者。2002年10月1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修改资本协议 建议的最新版,同时开始新一轮调查(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评估该建议对全世界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可能影响。从1988年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1999年6月《巴塞尔新资本协 议》(或称《新资本协议》)第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也不断深 化。2004年3月1日,我国银行业制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该 办法提出2007年1月1日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最后期限。过渡期内,未达标的 银行可采取的补充资本的措施有( )。 8、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问题: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和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这些规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非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也自愿遵守了《巴塞尔协议》和《巴赛尔新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国际金融参与度高的国家。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重大事件。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至此,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国际组织,但事实上已成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者。2002年10月1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修改资本协议建议的最新版,同时开始新一轮调查(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评估该建议对全世界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可能影响。从1988年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1999年6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或称《新资本协议》)第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也不断深化。100、2004年3月1日,我国银行业制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该办法提出2007年1月1日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最后期限。过渡期内,未达标的银行可采取的补充资本的措施有()。 9、2021年印发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第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6级和S级,其中,1级进一步细分为A、B两个档次,2—4级进一步细分为A、B、C三个档次。评级结果为1—6级的,数值越大反映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商业银行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监管评级划分标准如下表:某农村商业银行2021年度评级后的各评级要素得分如下:资本充足率得分15分,资产质量10分,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15分,盈利状况5分,流动性风险15分,市场风险9分,数据治理4分,信息科技风险9分,机构差异化要素4分。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国际通行的“骆驼(CAMEL)评级体系”最初的评级内容共有五大指标,即资本充足性(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经营管理能力(Management quality)、盈利水平(Earnings)、流动性(liquidity),后发展成为包含六大指标CAMELS评级体系,其中S是指()。 10、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和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这些规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 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非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也自愿遵守了《巴塞尔协议》和《巴赛尔新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国际金融参与度高的国家。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重大事件。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至此,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国际组织,但事实上已成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者。2002年10月1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修改资本协议 建议的最新版,同时开始新一轮调查(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评估该建议对全世界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可能影响。从1988年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1999年6月《巴塞尔新资本协 议》(或称《新资本协议》)第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也不断深 化。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银行的( )风险不仅在历史上是其主要风险,而且也是未来的主要风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