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葡萄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1)以自产200箱A品牌葡萄酒换入乙企业的酿酒设备,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5万元。该A品牌葡萄酒的生产成本1250元/箱,不含增值税平均销售价格为1800元/箱,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为2400元/箱。(2)销售自产的B品牌葡萄酒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77.6万元,另收取优质费8.2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为4.68万元。(3)受托为丙公司加工C品牌葡萄酒,双方约定由丙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为42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8万元,税额1.04万元。该葡萄酒生产企业无同类葡萄酒对外销售价格。(4)支付葡萄酒广告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5万元,税额2.1万元。已知:葡萄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葡萄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葡萄酒生产企业业务(1)确认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A: 3.58
B: 3.15
C: 4.68
D: 6.24
纳税人以自产的A品牌葡萄酒换入乙企业的酿酒设备,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业务(1)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00×1800×13%÷10000=4.68(万元),选项C正确。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