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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

一次同学聚会,几个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年轻人抱怨起了现在的エ作。小林说自己的苦恼来自工作理想与现实环境的巨大落差。毕业时,他作为非正式编制人员被分派到区民政局エ作,整天帮助科室做一些端茶倒水、打字复印的杂事。由于没有正式编制,科室开会时,自己有时还会被请出去。小林觉得自己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不被认同和尊重,由于是外派人员,科室也不关心自己的感受,每天的工作很没有意义。 小王的苦恼主要来自エ作量过大。她毕业后在一个街道残联下属的职业康复中心工作中心有14名残疾人,工作人员仅3人,除了自己还有1名管理员和1名夜间保安。管理员主要负责考勤和财务以及开展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小王除了协助处理街道残联的日常业务外,还要负责中心日常活动,甚至门窗维修等。特别是开展活动的时候,从活动策划、组织、照相到写通讯稿都由小王自己一个人完成,其他人不能给予支持,小王觉得很气愤也很无奈。根据马斯兰和菜特的理论,小王遇到的工作不匹配主要来自()。

A: 工作负荷

B: 控制

C: 报酬

D: 社交

答案解析

【解析】美国心理学家马斯兰和菜特提出了职业倦怠的工作匹配理论,他们认为员工与工作的六个方面越不匹配,就越容易出现职业倦息。工作匹配的六个方面分别是工作负荷、控制、报酬社交、公平、价值。案例提供的情况表明,小王遇到的工作不匹配主要来自工作负荷过大。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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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同学聚会,几个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年轻人抱怨起了现在的工作。小林说自己的苦恼来自工作理想与现实环境的巨大落差。毕业时,他作为非正式编制人员被分派到区民政局工作,整天帮助科室做一些端茶倒水、打字复印的杂事。由于没有正式编制,科室开会时,自己有时还会被请出去。小林觉得自己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不被认同和尊重,由于是外派人员,科室也不关心自己的感受,每天的工作很没有意义。小王的苦恼主要来自工作量过大。她毕业后在一个街道残联下属的职业康复中心工作,中心有14名残疾人,工作人员仅3人,除了自己还有1名管理员和1名夜间保安。管理员主要负责考勤和财务以及开展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小王除了协助街道残联的日常业务外,还要负责中心日常活动,甚至门窗维修等。特别是开展活动的时候,从活动策划、组织、照相到写通讯稿都是小王自己一个人做。其他人不能给予支持,小王觉得很气愤也很无奈。(1)小林和小王遇到的问题属于( )。 2、一次同学聚会,几个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年轻人抱怨起了现在的エ作。小林说自己的苦恼来自工作理想与现实环境的巨大落差。毕业时,他作为非正式编制人员被分派到区民政局エ作,整天帮助科室做一些端茶倒水、打字复印的杂事。由于没有正式编制,科室开会时,自己有时还会被请出去。小林觉得自己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不被认同和尊重,由于是外派人员,科室也不关心自己的感受,每天的工作很没有意义。 小王的苦恼主要来自エ作量过大。她毕业后在一个街道残联下属的职业康复中心工作中心有14名残疾人,工作人员仅3人,除了自己还有1名管理员和1名夜间保安。管理员主要负责考勤和财务以及开展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小王除了协助处理街道残联的日常业务外,还要负责中心日常活动,甚至门窗维修等。特别是开展活动的时候,从活动策划、组织、照相到写通讯稿都由小王自己一个人完成,其他人不能给予支持,小王觉得很气愤也很无奈。小林和小王遇到的问题属于() 3、一次同学聚会,几个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年轻人抱怨起了现在的工作。小林说自己的苦恼来自工作理想与现实环境的巨大落差。毕业时,他作为非正式编制人员被分派到区民政局工作,整天帮助科室做一些端茶倒水、打字复印的杂事。由于没有正式编制,科室开会时,自己有时还会被请出去。小林觉得自己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不被认同和尊重,由于是外派人员,科室也不关心自己的感受,每天的工作很没有意义。小王的苦恼主要来自工作量过大。她毕业后在一个街道残联下属的职业康复中心工作,中心有14名残疾人,工作人员仅3人,除了自己还有1名管理员和3名夜间保安。管理员主要负责考勤和财务以及开展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小王除了协助街道残联的日常业务外,还要负责中心日常活动,甚至门窗维修等。特别是开展活动的时候,从活动策划、组织、照相到写通讯稿都是小王自己一个人做。其他人不能给予支持,小王觉得很气愤也很无奈。(3)如果对小林和小王遇到的职业问题进行个体干预,其主要目的是( )。 4、一次同学聚会,几个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年轻人抱怨起了现在的工作。小林说自己的苦恼来自工作理想与现实环境的巨大落差。毕业时,他作为非正式编制人员被分派到区民政局工作,整天帮助科室做一些端茶倒水、打字复印的杂事。由于没有正式编制,科室开会时,自己有时还会被请出去。小林觉得自己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不被认同和尊重,由于是外派人员,科室也不关心自己的感受,每天的工作很没有意义。小王的苦恼主要来自工作量过大。她毕业后在一个街道残联下属的职业康复中心工作,中心有14名残疾人,工作人员仅3人,除了自己还有1名管理员和2名夜间保安。管理员主要负责考勤和财务以及开展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小王除了协助街道残联的日常业务外,还要负责中心日常活动,甚至门窗维修等。特别是开展活动的时候,从活动策划、组织、照相到写通讯稿都是小王自己一个人做。其他人不能给予支持,小王觉得很气愤也很无奈。(2)根据马斯兰和莱特的理论,小王遇到的工作不匹配主要来自( )。 5、一次同学聚会,几个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年轻人抱怨起了现在的エ作。小林说自己的苦恼来自工作理想与现实环境的巨大落差。毕业时,他作为非正式编制人员被分派到区民政局エ作,整天帮助科室做一些端茶倒水、打字复印的杂事。由于没有正式编制,科室开会时,自己有时还会被请出去。小林觉得自己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不被认同和尊重,由于是外派人员,科室也不关心自己的感受,每天的工作很没有意义。 小王的苦恼主要来自エ作量过大。她毕业后在一个街道残联下属的职业康复中心工作中心有14名残疾人,工作人员仅3人,除了自己还有1名管理员和1名夜间保安。管理员主要负责考勤和财务以及开展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小王除了协助处理街道残联的日常业务外,还要负责中心日常活动,甚至门窗维修等。特别是开展活动的时候,从活动策划、组织、照相到写通讯稿都由小王自己一个人完成,其他人不能给予支持,小王觉得很气愤也很无奈。如果对小林和小王遇到的职业问题进行个体干预,其主要目的是()。 6、一次同学聚会,几个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年轻人抱怨起了现在的工作。小林说自己的苦恼来自工作理想与现实环境的巨大落差。毕业时,他作为非正式编制人员被分派到区民政局工作,整天帮助科室做一些端茶倒水、打字复印的杂事。由于没有正式编制,科室开会时,自己有时还会被请出去。小林觉得自己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不被认同和尊重,由于是外派人员,科室也不关心自己的感受,每天的工作很没有意义。小王的苦恼主要来自工作量过大。她毕业后在一个街道残联下属的职业康复中心工作,中心有14名残疾人,工作人员仅3人,除了自己还有1名管理员和4名夜间保安。管理员主要负责考勤和财务以及开展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小王除了协助街道残联的日常业务外,还要负责中心日常活动,甚至门窗维修等。特别是开展活动的时候,从活动策划、组织、照相到写通讯稿都是小王自己一个人做。其他人不能给予支持,小王觉得很气愤也很无奈。(4)要进一步改进小林和小王所在组织的员工职业问题管理,可以采取的行动有( )。 7、一次同学聚会,几个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年轻人抱怨起了现在的エ作。小林说自己的苦恼来自工作理想与现实环境的巨大落差。毕业时,他作为非正式编制人员被分派到区民政局エ作,整天帮助科室做一些端茶倒水、打字复印的杂事。由于没有正式编制,科室开会时,自己有时还会被请出去。小林觉得自己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不被认同和尊重,由于是外派人员,科室也不关心自己的感受,每天的工作很没有意义。 小王的苦恼主要来自エ作量过大。她毕业后在一个街道残联下属的职业康复中心工作中心有14名残疾人,工作人员仅3人,除了自己还有1名管理员和1名夜间保安。管理员主要负责考勤和财务以及开展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小王除了协助处理街道残联的日常业务外,还要负责中心日常活动,甚至门窗维修等。特别是开展活动的时候,从活动策划、组织、照相到写通讯稿都由小王自己一个人完成,其他人不能给予支持,小王觉得很气愤也很无奈。要进一步改进小林和小王所在组织的员工职业问题管理,可以采取的行动有()。 8、(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9、(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10、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和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这些规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 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非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也自愿遵守了《巴塞尔协议》和《巴赛尔新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国际金融参与度高的国家。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重大事件。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至此,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国际组织,但事实上已成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者。2002年10月1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修改资本协议 建议的最新版,同时开始新一轮调查(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评估该建议对全世界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可能影响。从1988年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1999年6月《巴塞尔新资本协 议》(或称《新资本协议》)第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也不断深 化。2004年3月1日,我国银行业制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该 办法提出2007年1月1日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最后期限。过渡期内,未达标的 银行可采取的补充资本的措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