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兰和杰克逊的定义,职业倦怠是一种心理上的综合病症,主要有三方面的表现,其中()是这一系列症状的主要方面。

A: 情感衰竭

B: 人格解体

C: 个人成就感丧失

D: 动机丧失

答案解析

【解析】职业倦息是一种心理上的综合病症,主要有以下表现:情感衰竭、人格解体以及个人成就感丧失。其中,情感衰竭是这一系列症状的主要方面,指一种过度的付出感以及情感资源的耗竭感。

答案选 A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相关题目
1、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兰和莱特提出的职业倦息的工作匹配理论,下列各项中属于工作匹配方面的有()。 2、一次同学聚会,几个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年轻人抱怨起了现在的工作。小林说自己的苦恼来自工作理想与现实环境的巨大落差。毕业时,他作为非正式编制人员被分派到区民政局工作,整天帮助科室做一些端茶倒水、打字复印的杂事。由于没有正式编制,科室开会时,自己有时还会被请出去。小林觉得自己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不被认同和尊重,由于是外派人员,科室也不关心自己的感受,每天的工作很没有意义。小王的苦恼主要来自工作量过大。她毕业后在一个街道残联下属的职业康复中心工作,中心有14名残疾人,工作人员仅3人,除了自己还有1名管理员和2名夜间保安。管理员主要负责考勤和财务以及开展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小王除了协助街道残联的日常业务外,还要负责中心日常活动,甚至门窗维修等。特别是开展活动的时候,从活动策划、组织、照相到写通讯稿都是小王自己一个人做。其他人不能给予支持,小王觉得很气愤也很无奈。(2)根据马斯兰和莱特的理论,小王遇到的工作不匹配主要来自( )。 3、一次同学聚会,几个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年轻人抱怨起了现在的エ作。小林说自己的苦恼来自工作理想与现实环境的巨大落差。毕业时,他作为非正式编制人员被分派到区民政局エ作,整天帮助科室做一些端茶倒水、打字复印的杂事。由于没有正式编制,科室开会时,自己有时还会被请出去。小林觉得自己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不被认同和尊重,由于是外派人员,科室也不关心自己的感受,每天的工作很没有意义。 小王的苦恼主要来自エ作量过大。她毕业后在一个街道残联下属的职业康复中心工作中心有14名残疾人,工作人员仅3人,除了自己还有1名管理员和1名夜间保安。管理员主要负责考勤和财务以及开展活动时的物资采购;小王除了协助处理街道残联的日常业务外,还要负责中心日常活动,甚至门窗维修等。特别是开展活动的时候,从活动策划、组织、照相到写通讯稿都由小王自己一个人完成,其他人不能给予支持,小王觉得很气愤也很无奈。根据马斯兰和菜特的理论,小王遇到的工作不匹配主要来自()。 4、某企业为单步骤简单生产企业,设有一个基本生产车间,连续大量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另设有一个供电车间,为全厂提供供电服务,供电车间的费用全部通过“辅助生产成本”归集核算。   2017年12月份有关成本费用资料如下:     (1) 12月份发出材料情况如下:基本成产车间领用材料2 4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40元,共同用于生产甲、乙产品各200件,甲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为6千克,乙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为4千克,材料成本按照定额消耗量比例进行分配,车间管理部门领用50千克,供电车间领用100千克。     (2)12月份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基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150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薪酬30 000元,供电车间工人薪酬40 000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薪酬28 000元,生产工人薪酬按生产工时比例在甲、乙产品间进行分配,本月甲产品生产工时4 000小时,乙产品生产工时16 000小时。    (3) 12月份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如下:基本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折旧费32 000元,供电车间设备折旧费11 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设备折旧费4 000元。     (4) 12月份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支出如下:基本生产车间办公费24 000元,供电车间办公费12 000元。     (5) 12月份供电车间对外提供劳务情况如下:基本生产车间45 000度,企业行政管理部门5 000度,供电车间的辅助生产费用月末采用直接分配法对外分配。     (6)甲产品月初、月束无在产品。月初乙在产品直接材料成本为27 600元,本月完工产品180件,月末在产品40。乙产品直接材料成本采用约当产量法在月末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2)根据资料(2),12月份甲、乙产品应分配的职工薪酬正确的是(    )。 5、(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6、某企业为单步骤简单生产企业,设有一个基本生产车间,连续大量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另设有一个供电车间,为全厂提供供电服务,供电车间的费用全部通过“辅助生产成本”归集核算。   2017年12月份有关成本费用资料如下:     (1) 12月份发出材料情况如下:基本成产车间领用材料2 4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40元,共同用于生产甲、乙产品各200件,甲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为6千克,乙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为4千克,材料成本按照定额消耗量比例进行分配,车间管理部门领用50千克,供电车间领用100千克。     (2)12月份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基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150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薪酬30 000元,供电车间工人薪酬40 000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薪酬28 000元,生产工人薪酬按生产工时比例在甲、乙产品间进行分配,本月甲产品生产工时4 000小时,乙产品生产工时16 000小时。    (3) 12月份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如下:基本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折旧费32 000元,供电车间设备折旧费11 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设备折旧费4 000元。     (4) 12月份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支出如下:基本生产车间办公费24 000元,供电车间办公费12 000元。     (5) 12月份供电车间对外提供劳务情况如下:基本生产车间45 000度,企业行政管理部门5 000度, 供电车间的辅助生产费用月末采用直接分配法对外分配。     (6)甲产品月初、月束无在产品。月初乙在产品直接材料成本为27 600元,本月完工产品180件,月末在产品40。乙产品直接材料成本采用约当产量法在月末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资料(1),12月份甲、乙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正确的是(    )。 7、(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8、某企业为单步骤简单生产企业,设有一个基本生产车间,连续大量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另设有一个供电车间,为全厂提供供电服务,供电车间的费用全部通过“辅助生产成本”归集核算。   2017年12月份有关成本费用资料如下:     (1) 12月份发出材料情况如下:基本生产车间领用材料2 4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40元,共同用于生产甲、乙产品各200件,甲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为6千克,乙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为4千克,材料成本按照定额消耗量比例进行分配,车间管理部门领用50千克,供电车间领用100千克。     (2)12月份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基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150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薪酬30 000元,供电车间工人薪酬40 000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薪酬28 000元,生产工人薪酬按生产工时比例在甲、乙产品间进行分配,本月甲产品生产工时4 000小时,乙产品生产工时16 000小时。    (3) 12月份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如下:基本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折旧费32 000元,供电车间设备折旧费11 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设备折旧费4 000元。     (4) 12月份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支出如下:基本生产车间办公费24 000元,供电车间办公费12 000元。     (5) 12月份供电车间对外提供劳务情况如下:基本生产车间45 000度,企业行政管理部门5 000度,供电车间的辅助生产费用月末采用直接分配法对外分配。     (6)甲产品月初、月束无在产品。月初乙在产品直接材料成本为27 600元,本月完工产品180件,月末在产品40。乙产品直接材料成本采用约当产量法在月末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3)资料(2),12月份分配职工薪酬,下列各项表述正确的是(    )。 9、(二)黄河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黄河公司共有职工520人,其中生产工人380人,车间管理人员60人,行政管理人员50人,销售机构人员30人,2015年12月发生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事项如下:(1)本月应付职工工资总额500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35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60万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60万元,销售机构人员工资30万元。(2)分别按照当月工资总额的2%和1.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按照工资总额的10%计提并缴存“五险一金”。(3)公司为10名高级管理人员每人租赁住房一套并提供轿车一辆,免费使用;每套住房年租金为6万元(年初已支付),每辆轿车年折旧额为4. 8万元。(4)公司为每名职工发放一台自产产品作为福利,每台产品成本0.4万元,市场售价0.5万元(不含增值税)。(5)2014年1月1日,公司向100名核心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根据股份支付协议规定,这些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满4年,即可按照当时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现金股票增值权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行使完毕。2014年12月31日,该股份支付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2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10元,至2015年末有20名核心人员离开该公司,估计未来两年还将有10名核心人员离开。假设不考虑其他业务和相关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75.针对上述事项(4), 2015年12月黄河公司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是( )万元。 10、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8月份该企业发生的有关职工薪酬的资料如下:(1)当月应付职工工资总额为500万元,“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中列示的产品生产工人工资为35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70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50万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工资为30万元。(2)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本月企业应付职工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扣回代垫的职工家属医疗费6万元,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共计15万元;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工资479万元。(3)根据国家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标准,当月应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为6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为50万元,其他保险费为40万元以及住房公积金为50万元。(4)当月企业以其生产的电风扇作为福利发放给500名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职工,该型号电风扇市场销售价为每台600元,每台成本为4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4),下列各项中,关于该企业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