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居民A有来源于甲国所得0元,乙国所得100万元,丙国所得80万元,甲、乙、丙三国所得税税率分别为40%、50%、30%。已知甲、乙、丙三国均实行属人兼属地税收管辖权,甲国采用的是综合抵免限额法,居民A在甲国的应纳税额为( )万元。
A: 0
B: 72
C: 2
D: 24
综合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纳税所得额×本国税率×(国外应纳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综合抵免限额=(100+80)×40%×(180/180)=72(万元)。在国外实际纳税=100×50%+80×30%=74(万元),大于抵免限额,实际抵免额为72万元。因此在甲国应补缴税额=0。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