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某金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1)当月零售纯金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30万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97万元。(2)当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A款纯金首饰,实际收取含税价款36万元,同款新纯金首饰零售价为48万元。(3)当月16日,接受消费者委托加工铂金手镯30只,收取含税加工费3790元,无同类铂金手镯销售价格。委托方提供的铂金原材料成本为2.7万元,当月加工完成并交付委托人。已知: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本利润为6%,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业务(3)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为( )万元。
A: 3.2
B: 4.25
C: 3.7
D: 4.13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2.7+0.379/1.13)/(1-5%)=3.2(万元),选项A正确。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