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在北京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2×13年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3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另外,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支付50万元,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支付20万元。该企业2×13年度针对补充养老保险费的纳税调整金额为()万元。
A: 0
B: 15
C: 35
D: 50
允许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300×5%=15(万元),应调增50-15=35(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