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在北京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2×13年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3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另外,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支付50万元,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支付20万元。该企业2×13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费金额为()万元。
A: 7.5
B: 10
C: 12
D: 15
允许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费=300×5%=15(万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