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况之一的,可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A: 经营情况严重恶化的
B: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C: 丧失商业信誉的
D: 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其他情形的
E: 经营情况不稳定的
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答案选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