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医药制造企业,2021年的销售收入为3 000 万元,利润总额为200 万元,部分账务处理如下:
( 1)管理费用支出为2000万元,其中广告费为950万元。
(2)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支付的利息为4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8%),全部列入财务费用。
(3)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某贫困地区捐款20 万元,赞助支出10万元;税收罚款支出5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
(4)企业当年购置安全生产专用设备50 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支出为( )万元。
A: 24
B: 40
C: 30
D: 20
企业当年发生的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则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支出限额=200×12%=24(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可扣除的限额,因此按实际发生额20万元在税前扣除。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