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与张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9年1月1日起,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甲公司要求与张某解除合同,甲公司未支付补偿金,并安排其与乙公司签订1年期合同,每月工资为5000元,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并不缴纳社保费用,禁止谈恋爱。2019年8月,因经营计划调整,乙公司与张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的经济补偿金应为( )元。
A: 55000
B: 50000
C: 5000
D: 60000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不满1年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200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为10年8个月,所以,需要补偿11个月的工资,则经济补偿=5000×11=55000(元)。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