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进口时海关审定完税价格为1000 万元人民币,监管年限为5年;2020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关税税率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 )万元。
A: 60
B: 85
C: 90
D: 127.5
本题考查进口特殊货物的完税价格。减税或者免税进口的货物应当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海关审定原进口时的价格× [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 (监管年限×12)],该设备的完税价格=1000× [1-2×12÷(5×12)]=600(万元),应补缴额=600×10%= 60(万元)。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