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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下列关于奥肯定律、就业弹性系数、菲利普斯曲线的说法,正确的有()。

A: 菲利普斯曲线描述经济增长与失业之间相互关系

B: 菲利普斯曲线表示的是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之间的替代关系

C: 奥肯定律表明经济增长和就业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D: 如果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较大,就业弹性就较高

E: 从长期看,菲利普斯曲线是一条和横轴垂直的直线

答案解析

此题考查失业和经济增长及价格总水平的相互关系,比较综合。菲利普斯曲线表示的是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之间的替代关系,所以选项A错误。

答案选 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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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㈠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1)取得旅游费收人共计680万元,其中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费63. 6万元,向 境内其他单位支付旅游交通费60万元、住宿费24万元、门票费21万元、签证费1.8万元,支付本单位导游餐饮住宿费共计2. 2万元,旅游公司选择按照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并开具普通发票(以上金额均含税)。(2)将2016年5月在公司注册地购人的一套门市房对外出租,购人时进项税已抵扣。本 月一次性收取3个月含税租金12万元。(3)委托装修公司对自用房屋进行装修,取得该装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装修费50万元;支付物业费,取得物业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万元。(4)将公司一台旅游车转为职工通勤班车,该车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人账原值60 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该车评估价格14万元。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3.下列关于境外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3、(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4、'㈠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1)取得旅游费收人共计680万元,其中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费63. 6万元,向 境内其他单位支付旅游交通费60万元、住宿费24万元、门票费21万元、签证费1.8万元,支付本单位导游餐饮住宿费共计2. 2万元,旅游公司选择按照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并开具普通发票(以上金额均含税)。(2)将2016年5月在公司注册地购人的一套门市房对外出租,购人时进项税已抵扣。本 月一次性收取3个月含税租金12万元。(3)委托装修公司对自用房屋进行装修,取得该装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装修费50万元;支付物业费,取得物业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万元。(4)将公司一台旅游车转为职工通勤班车,该车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人账原值60 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该车评估价格14万元。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3.下列关于境外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5、(二)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公司)2015年度发生与股权投资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5年2月3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按12.4元/股的价格购入黄山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10万股(其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4元/股),另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3月10 日收到黄山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3月31日黄山公司的股价为12元/股,6月30日黄山公司的股价为15元/股。8月2日长城公司以14. 12元/股的价格将其全部出售,另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2.2015年4月10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990万元(等于公允价值)购入长江公司4%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6月30日持有的长江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900万元。12月31日持有的长江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700万元,此时长城公司获悉长江公司由于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导致其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并判定对长江公司的投资损失系非暂时性损失。3.2015年1月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300万元购入华山公司40%的股权,并采用权益法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1)2015年1月1日,华山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价值为800万元,账面价值750万元,差额是一项无形资产造成的,其公允价值为530万元,账面价值为48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摊销。(2)2015年1至4季度华山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60万元、80万元。(3)2015年12月1日,长城公司以120万元的价格(不含增值税)向华山公司购入成本为100万元的甲商品,并作为存货核算,至2015年年末,长城公司未对外出售该商品。(4)2015年12月31日,华山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0万元,将上年度收到的科技部分的专项拨款200万元,因工程项目完工确认为资本公积。假定长城公司与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一致,不需要其他相关税费。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85.2015年第1季度长城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的金额是(        )万元。 6、【资料2】甲企业为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5月5日,乙公司以其一项A无形资产投资甲公司,合同约定价值为250万元(与公允价值一致),该出资实际所占份额的金额为200万元。合同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该资产用于生产专项产品。(不考虑相关税费) (2)6月10日,自行研发一项B专利技术,研发过程中发生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究支出200万元,发生开发支出1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800万元。11月30日,B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有效期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12月5日,宣传B专利技术生产的新产品,发生广告宣传费1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不考虑增值税) (4)12月25日,将企业一批不需用的材料对外出售,材料成本为100万元,售价为200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6万元,款项已收入企业银行账户。该项业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3.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7、【第2题】甲企业为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5月5日,乙公司以其一项A无形资产投资甲公司,合同约定价值为250万元(与公允价值一致),该出资实际所占份额的金额为200万元。合同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该资产用于生产专项产品。(不考虑相关税费)(2)6月10日,自行研发一项B专利技术,研发过程中发生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究支出200万元,发生开发支出1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800万元。11月30日,B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有效期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3)12月5日,宣传B专利技术生产的新产品,发生广告宣传费1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不考虑增值税)(4)12月25日,将企业一批不需用的材料对外出售,材料成本为100万元,售价为200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6万元,款项已收入企业银行账户。该项业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3.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8、2020年6月自然人甲、乙、丙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和乙各出资30万元,而丙出资90万元,三人均应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事项。2021年6月合伙企业拟分配利润,此时甲、乙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丙已向合伙企业出资60万元,在三人未能就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关于此次利润应如何分配的表述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9、资料2:2018年5月3日,GD公司以480万元购入甲公司股票6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0.6万元。 (1)2018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7.5元。 (2)2018年8月10日甲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20元。 (3)2018年8月20日,GD司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 (4)2018年12月31日,GD公司仍持有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每股市价为8.2元。 (5)2019年1月3日,以515万元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转让金融商品增值税税率为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5)题。 2、[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GD公司2018年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0、关于菲利普斯曲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