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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

A: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

B: 保密性

C: 专有性

D: 地域性

E: 时间性

答案解析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二、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三、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四、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五、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注:该考点已在教材删除)

答案选 A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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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 2018年 3 月 25 日购入乙公司股票 20 万股,支付价款总额为 165.63 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的证券交易印花税 0.25 万元,支付手续费 0.38 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4 月 10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 3 月 19 日宣告派发的 2017 年度现金股利 5 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5 元。2019 年 1 月 10 日,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全部对外出售,价格为每股 9.36 元,支付证券交易印花税 0.24 万元,支付手续费 0.18 万元。 21、甲公司从购入股票至出售股票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3、(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4、(四) 北京时间2010年3月28日21∶20,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和福特汽车公司首席财务官LewisBooth签署了最终股权收购协议,吉利以18亿美元成功收购沃尔沃轿车公司100%股权,包括9个系列产品。福特选择了吉利不仅是因为吉利对沃尔沃的尊重,更是因为看中了吉利背后的中国市场,吉利收购沃尔沃是对技术和品牌的需求,同时也是"走出去"的战略选择。 按照收购融资渠道,并购可以分为() 5、甲公司2×19年3月25日购入乙公司股票20万股,支付价款总额为165.63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的证券交易印花税0.25万元,支付手续费0.38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4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3月19日宣告派发的2×18年度现金股利5万元。2×19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5元。2×20年1月10日,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全部对外出售,价格为每股9.36元,支付证券交易印花税0.24万元,支付手续费0.18万元。甲公司从购入股票至出售股票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6、(二)甲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拟采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筹集资产用于新建一条生产线 (包括建筑物建造,设备购买与安装两部分)。2015年1月1日,甲公司经批注发行5年期,面值为3000万元、按年付息一次还本、票面年利率为6%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款2900万元。款项于当日收存银行并专户存储,不考虑发行费用。债券发行2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按转换日债券的面值和应计利息总额转股,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假设2015年1月1 日二级市场上与公司发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债券的市场利率为9%。2015年2月1日,新建生产线的建筑物开始施工,并支付第一期工程款750万元和部分设备款200万元,5月21日支付第二期工程款1000万元,9月21日生产线的设备安装工程开始,并支付剩余款350万元,12月31日设备和建筑物通过验收,交付生产部门使用。并支付建筑物施工尾款450万元。2015年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产的专户存款实际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25. 5 万元,其中1月份存款利息收入为3万元。2016年1月3日,甲公司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180万元。已知:(P/F, 6% , 5)=0.7473;  (P/A, 6% , 5) =4.2124;(P/F, 9% , 5)=0.6499; (P/A, 9%, 5) =3.8897。75.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初始入账金额为(  )元。 7、甲公司2009年3月25日购入乙公司股票2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支付价款总额为175.52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的证券交易印花税0.17万元,支付手续费0.35万元,还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万元。4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3月19日宣告派发的2008年度现金股利4万元。2009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25元。2009年11月10日,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全部对外出售,价格为每股9.18元,支付证券交易印花税0.18万元,支付手续费0.36万元。则甲公司处置乙公司股票,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为(  )万元。 8、甲公司2009年3月25日购入乙公司股票2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支付价款总额为175.52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的证券交易印花税0.17万元,支付手续费0.35万元,还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万元。4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3月19日宣告派发的2008年度现金股利4万元。2009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25元。2009年11月10日,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全部对外出售,价格为每股9.18元,支付证券交易印花税0.18万元,支付手续费0.36万元。则甲公司处置乙公司股票,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为(  )万元。 9、甲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有关资料如下:(1)2×20年1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2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开发建造商品房住宅小区对外销售,至2×20年12月月末已发生商品房建造成本10000万元,预计2×21年3月月末完工。(2)2×20年2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不含税价款3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持有待增值后转让。至2×20年12月月末仍然持有,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3)2×20年3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不含税价款4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准备建造酒店式公寓对外销售,至2×20年12月月末已发生酒店式公寓建造成本30000万元,预计2×21年6月月末完工。(4)2×20年4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不含税价款1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甲公司将其用于建造自用办公楼,至2×20年12月月末已发生办公楼建造成本9000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成本的部分),预计2×21年3月月末完工。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甲公司2×20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列示金额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10、【1718213】甲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PPP项目合同,甲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当地一座跨江大桥的建设、 运营和维护,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PPP项目合同期间为15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2年。假设该合同满足“双特征”和“双控制”条件。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政府方需要对甲公司提供的PPP项目资产进行验收,包括满足大桥如期完工通车、符合当地环保要求,并在运营期间持续保持大桥的使用状态和正常通行等要求。如果未满足验收条件,政府方则有权要求甲公司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政府方验收合格后,在运营期间每年末向甲公司支付2 000万元。关于上述情形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