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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

很多吸烟成瘾的人并非没有尝试过戒烟,老任就是其中之一。他吸烟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在别人的劝告下曾经多次尝试过戒烟,但因每次戒烟后都有不适的感觉,所以一直没有成功。最近单位组织进行体检,医生发现他的肺部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损害。老任感到有些沮丧,产生了再次戒烟的念头。但一想到前几次戒烟的体验,又有些灰心。随后他宽慰自己,认为自己年事已高,与其戒烟受罪,不如吸烟快快活活地活几天,吸烟给自己带来的快乐比对身体健康的损害重要得多。家人希望他彻底戒烟,为此,带他参观了一个关于吸烟危害的展览。展览中许多照片直观地展示了吸烟者受害的肺部以及产生的后果。展览对老任的震动很大,使他下定了彻底戒烟的决心。(4)有助于提高说服效果的措施有( )。

A: 说服者与被说服者在年龄、爱好、经历等方面十分相近

B: 当被说服者对问题了解得较少时,进行预先警告

C: 当被说服者处于争论之中时,进行双面说服

D: 尽最大可能加大信息所倡导的态度与被说服者原有态度之间的差距

答案解析

与被说服者具有相似性有助于被说服者态度的改变。当被说服者对问题了解较少时,预先警告有助于其态度的改变。从单面与双面呈现信息来看,当被说服者已经处于争论之中时,双面说服的效果比单面好。差距越大促使态度改变的潜在压力越大,实际态度改变也较大。但有两种例外:①当差距过分大时,被说服者发现自己的态度不可能改变到消除这种差异的地步;②差异太大会使人产生怀疑,从而贬低信息而不是改变态度。

答案选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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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多吸烟成瘾的人并非没有尝试过戒烟,老任就是其中之一。他吸烟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在别人的劝告下曾经多次尝试过戒烟,但因每次戒烟后都有不适的感觉,所以一直没有成功。最近单位组织进行体检,医生发现他的肺部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损害。老任感到有些沮丧,产生了再次戒烟的念头。但一想到前几次戒烟的体验,又有些灰心。随后他宽慰自己,认为自己年事已高,与其戒烟受罪,不如吸烟快快活活地活几天,吸烟给自己带来的快乐比对身体健康的损害重要得多。家人希望他彻底戒烟,为此,带他参观了一个关于吸烟危害的展览。展览中许多照片直观地展示了吸烟者受害的肺部以及产生的后果。展览对老任的震动很大,使他下定了彻底戒烟的决心。(3)使老任在此之前难以接受别人戒烟劝告的因素可能有( )。 2、很多吸烟成瘾的人并非没有尝试过戒烟,老任就是其中之一。他吸烟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在别人的劝告下曾经多次尝试过戒烟,但因每次戒烟后都有不适的感觉,所以一直没有成功。最近单位组织进行体检,医生发现他的肺部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损害。老任感到有些沮丧,产生了再次戒烟的念头。但一想到前几次戒烟的体验,又有些灰心。随后他宽慰自己,认为自己年事已高,与其戒烟受罪,不如吸烟快快活活地活几天,吸烟给自己带来的快乐比对身体健康的损害重要得多。家人希望他彻底戒烟,为此,带他参观了一个关于吸烟危害的展览。展览中许多照片直观地展示了吸烟者受害的肺部以及产生的后果。展览对老任的震动很大,使他下定了彻底戒烟的决心。(1)根据认知失调理论,老任在体验过后采用( )方式减少了沮丧的情绪。 3、很多吸烟成瘾的人并非没有尝试过戒烟,老任就是其中之一。他吸烟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在别人的劝告下曾经多次尝试过戒烟,但因每次戒烟后都有不适的感觉,所以一直没有成功。最近单位组织进行体检,医生发现他的肺部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损害。老任感到有些沮丧,产生了再次戒烟的念头。但一想到前几次戒烟的体验,又有些灰心。随后他宽慰自己,认为自己年事已高,与其戒烟受罪,不如吸烟快快活活地活几天,吸烟给自己带来的快乐比对身体健康的损害重要得多。家人希望他彻底戒烟,为此,带他参观了一个关于吸烟危害的展览。展览中许多照片直观地展示了吸烟者受害的肺部以及产生的后果。展览对老任的震动很大,使他下定了彻底戒烟的决心。(2)宣传吸烟危害的展览所提供信息的优势在于( )。 4、老任吸烟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在别人的劝告下曾经多次尝试戒烟,但因每次戒烟后都有不适的感觉,所以一直没有成功。最近単位组织体检,医生发现他的肺部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损害。老任感到有些沮丧,再次产生了戒烟的念头。但一想到前几次戒烟的体验,又有些灰心。随后他宽慰自己,认为自己年事已高,与其戒烟受罪,不如吸烟快快活活地活几天。家人希望他彻底戒烟,为此,带他参观了一个关于吸烟危害的展览。展览中许多照片直观地展示了吸烟者受害的肺部以及产生的后果。展览对老任的震动很大,使他下定了彻底戒烟的决心。根据认知失调理论,老任在体检过后采用()方式减少了沮丧的情绪。 5、老任吸烟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在别人的劝告下曾经多次尝试戒烟,但因每次戒烟后都有不适的感觉,所以一直没有成功。最近単位组织体检,医生发现他的肺部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损害。老任感到有些沮丧,再次产生了戒烟的念头。但一想到前几次戒烟的体验,又有些灰心。随后他宽慰自己,认为自己年事已高,与其戒烟受罪,不如吸烟快快活活地活几天。家人希望他彻底戒烟,为此,带他参观了一个关于吸烟危害的展览。展览中许多照片直观地展示了吸烟者受害的肺部以及产生的后果。展览对老任的震动很大,使他下定了彻底戒烟的决心。使老任在此之前难以接受别人戒烟劝告的因素可能有()。 6、老任吸烟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在别人的劝告下曾经多次尝试戒烟,但因每次戒烟后都有不适的感觉,所以一直没有成功。最近単位组织体检,医生发现他的肺部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损害。老任感到有些沮丧,再次产生了戒烟的念头。但一想到前几次戒烟的体验,又有些灰心。随后他宽慰自己,认为自己年事已高,与其戒烟受罪,不如吸烟快快活活地活几天。家人希望他彻底戒烟,为此,带他参观了一个关于吸烟危害的展览。展览中许多照片直观地展示了吸烟者受害的肺部以及产生的后果。展览对老任的震动很大,使他下定了彻底戒烟的决心。宣传吸烟危害的展览所提供信息的优势在于()。 7、老任吸烟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在别人的劝告下曾经多次尝试戒烟,但因每次戒烟后都有不适的感觉,所以一直没有成功。最近単位组织体检,医生发现他的肺部已经受到了一定的损害。老任感到有些沮丧,再次产生了戒烟的念头。但一想到前几次戒烟的体验,又有些灰心。随后他宽慰自己,认为自己年事已高,与其戒烟受罪,不如吸烟快快活活地活几天。家人希望他彻底戒烟,为此,带他参观了一个关于吸烟危害的展览。展览中许多照片直观地展示了吸烟者受害的肺部以及产生的后果。展览对老任的震动很大,使他下定了彻底戒烟的决心。有助于提高说服效果的措施有()。 8、(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9、(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10、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大型机械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15年3月31日。以下事项均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涉及的商品销售价格和提供劳务价格均不含增值税。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 (1)2×14年7月,甲公司接到当地法院通知,B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甲公司未征得B公司同意在其新型设备制造中使用了公司已申请注册的专利技术,要求法院判定甲公司向其支付专利技术使用费500万元。甲公司认为其研制的新型设备并未侵犯B公司的专利权,B公司诉讼事由缺乏证据支持,其动机是为了应对甲公司新型设备的畅销所造成的市场竞争压力。甲公司遂于2×14年10月向法院反诉B公司损害其名誉,要求法院判定B公司向其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200万元。截至2×1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 甲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甲公司在该起反诉案件中很可能获胜;如果胜诉,预计可获得的赔款在20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为此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14年12月31日确认其他应收款300万元,并计入营业外收入300万元,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75万元。但未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2)2×14年6月1日,甲公司与C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C公司设计甲、乙两种型号的设备,合同总价款为2000万元;设计项目需于2×15年4月1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由C公司进行验收;C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余款在该设计项目完成并经C公司验收合格后的次日付清。 2×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合同价款的30%。 至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整个项目设计完工进度为60%,实际发生设计费用1000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还需发生设计费用500万元。 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14年确认劳务收入2000万元并结转劳务成本1000万元,并缴纳所得税。  (3)2×14年12月1日,甲公司与D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D公司销售一台大型设备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该设备总价款为3000万元(含安装费,该安装费与设备售价不可区分);D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预付设备总价款的50%,余款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D公司验收合格后付清。该设备的实际成本为2200万元。 2×14年12月3日,甲公司收到D公司支付的设备总价款的50%。 2×14年12月15日,甲公司将该大型设备运抵D公司,但因人员调配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派出设备安装技术人员。至2×14年12月31日,该大型设备尚未开始安装。 2×15年1月5日,甲公司派出安装技术人员开始安装该大型设备。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于2×15年2月20日完成,甲公司共发生安装费用100万元。经验收合格,D公司2×15年2月25日付清了设备余款。 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14年确认销售收入30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2200万元、劳务成本100万元。 假定上述交易价格均为公允价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关于甲公司以上事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