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约定在当月支付货款,至月底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经双方协商,乙企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货款,双方按规定互开专用发票。下列税务处理中,错误的有( )。
A: 甲企业应作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买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B: 乙企业应作购销处理,核算销售额和购买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C: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购货处理
D: 乙企业发出的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E: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的货物的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本题考查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计税依据。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选项CDE错误。
答案选 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