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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可以由任何消费者进行消费,任何一个消费者都不会被排斥在外,这是公共物品的(  )。

A: 非竞争性

B: 公共性

C: 非排他性

D: 排他性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特点。所谓非排他性是指公共物品可以由任何消费者进行消费,其中任何一个消费者都不会被排斥在外。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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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国最大连锁超市阿尔迪的亚洲首家店于2019年端午节在上海开店,开业当天凌晨5点就有人排队,2万人流量涌入,阿尔迪的卖点在于便宜。他们认为管理人员会增加行政管理费用,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其结构效率化,应尽量减少管理层次。为了节约管理成本,阿尔迪没有母公司,没有市场部、公关部、客服部等部门,只有一个由曾经担任过分店经理的经理人所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超过一千平米店面,员工最多不超过10个人。由于取消了指挥部门,组织让从事基础工作的员工也参与到管理之中,给员工更大的授权及更有创新性的任务。如果消费者对所购商品有任何问题,到任何一家门店都会无理由退换,节省了大量的人力成本。毕马威有报告显示,阿尔迪的劳动力成本仅占其营业收入的6%,而普通超市的员工成本一般要占到总收入的12%~16%。阿尔迪的纵向分工结构基本类型的特点有(    )。 2、【1715713】甲公司是一家连锁影院,2020年12月100周年庆的时候向500名客户销售不可退的电影卡,每张电影卡的额度为1000元,总额为50万元。客户可以在三年内(2021-2023)在甲公司任何一家门店使用该电影卡进行消费。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预期客户购买的电影卡有10%不会被消费,并且该比例在三年内维持不变。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因素的影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3、【0305140】甲企业为一白酒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8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39万元。(2)将30吨薯类白酒用于抵偿所欠乙企业的债务,该批薯类白酒生产成本45万元,成本利润率为5%,同类产品的不含增值税平均销售价格为2万元/吨,同类产品的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为2.5万元/吨。(3)进口一批散装葡萄酒,关税完税价格16万元,关税税率14%,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后海关放行并已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4)将进口散装葡萄酒连续加工瓶装葡萄酒全部销售,不含增值税售价3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A.60B.61.10C.68D.75.8(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A.12.56B.15C.15.56D.18(3)计算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消费税为(  )万元。A.1.61B.1.79C.1.82D.2.03(4)计算甲企业销售瓶装葡萄酒应纳的消费税(  )万元。A.0B.1.47C.1.68D.3.5请问,以上4个小问的答案,分别是什么? 4、甲公司经营一家连锁超市,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销售商品给客户,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x18年1月1日,甲公司向客户销售了一张面值为10000元的储值卡,客户可在甲公司经营的任意一家门店使用该等储值卡进行消费。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预期客户购买的储值卡金额中将有2%的金额不会被消费。截至2x18年12月31日,客户使用该储值卡消费的金额为4000元。在客户使用该储值卡消费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甲公司2x18年应确认的收入为(     )。 5、(一)甲玩具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万元、税额39万元;购进大型固定资产两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税额2.6万元;取得乙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0.5万元、税额0.045万元;购进新建仓库用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万元、税额7.8万元,同时取得乙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万元、税额0.18万元。(2)本月销售玩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合计1000万元,该公司直营店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玩具,收取现金合计11.3万元。(3)本月将自产一批玩具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员工,该批玩具生产成本25万元,市场不含税售价为40万元。(4)本月对外临时出租闲置仓库两间,一次性收取租金收入10万元。该公司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6、(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7、(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8、【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网红茶餐厅,主要有两类产品:一种是可随时带走的网红小零食,一种是只可堂食的餐饮。针对两类需求的不同,甲公司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对于网红小零食,由于其一直以来销量都很好,因此甲公司会提早生产,以减少消费者随时想要带走而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压力;对于只可堂食的餐饮,成为网红的原因是因为消费者喜欢进店感受氛围品尝美食,并拍照上传社交网络,因此甲公司会配备适当的劳动力和食物原料,等消费者实际到店消费才开始做菜并提供服务,面对节假日忙碌的时候,餐厅服务人员还需要临时加班工作来应对顾客需求的上涨。甲公司采用的平衡产能与需求的方法是(   )。 9、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项为期10年的不动产租赁合同,每年的租赁付款额为50 000元,于每年年初支付。合同规定,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每两年基于过去24个月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上涨进行上调。租赁期开始日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5。假设在租赁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35,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采用的折现率为5% 。经消费者价格指数调整后的第3年租赁付款额为54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第3年年初,考虑租金调整后的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为(    )。(P/A,5%,8)=6.4632,(P/A,5%,7)=5.7864 10、【资料3】东方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3%,2019年1月发生了如下经济业务: (1)5日,东方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价款10万(不含税),公司开出商业承兑汇票支付,6个月后到期,到期时需缴纳银行手续费5元。 (2)8日,东方公司向甲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发票注明价款30万,税额3.9万。甲公司承诺的现金折扣条件是2/10,1/20,N/30,甲公司于15日付清了该笔应付账款。 (3)10日,东方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产品一批,材料成本是20万元,加工费为10万元(不含税),由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万元,甲公司将成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 (4)20日,公司由于管理不善,损毁原材料价值15.82万元(含税)。公司收到保险赔偿10万元,相关责任人赔偿1.5万元。 4.关于被损毁的原材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