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王某初次就业进入甲公司工作,至2012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终止。2013年1月1日,王某与乙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乙公司工作至2016年7月10日。王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乙公司未能安排王某带薪年体假,也未向王某支付应体未体年体假工资。王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载委员会提出仲载中请,要求乙公司支付其2015年和2016年应休未休年假工资。乙公司认为,王某在其公司エ作期间请病假累计1个多月,不应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请求劳动人事争议仲载委员会驳回王某的仲载申请 关于王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 王某已连续工作1年以上,应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B: 王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累计请病假超过1个月,不应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待遇
C: 根据国家规定,乙公司应安排王某享受2016年度带薪年休假
D: 王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是否能享受带薪年体假,应与其公司协商确定
王某于2013年1月1日与乙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至2015年时就已经连续工作1年以上,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体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年体假。
答案选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