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1年6月业务如下:(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 (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48.6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 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关于白酒生产企业的涉税处理,正确的有( )。
A: 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按无形资产税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B: 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C: 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D: 白酒生产企业本月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算依据和视同销售。
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并入白酒销售额中一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选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