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是( )。

A: 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应当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

B: 买卖成交后,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

C: 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可以不一致

D: 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证券经纪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应当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买卖成交后,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必须真实,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不得允许他人以证券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证券的集中交易,不得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答案选 C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相关题目
1、下列选项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是()。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3、(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4、(三)以下资料选自2009年7月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公告。中国建筑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2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是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本次发行釆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规模不超过48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对网下发行采用询价制,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保荐人通过向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进行路演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上申购对象是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 足额缴付申购款。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竞价方式与累计投标咨询方式的共同之处是发行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发行方由此了解投资者需求信息,但是,二者在发行价格的确定上存在区别,即( )。 5、(三)以下资料选自2009年7月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公告。中国建筑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2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是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本次发行釆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规模不超过48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对网下发行采用询价制,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保荐人通过向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进行路演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上申购对象是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 足额缴付申购款。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竞价方式与累计投标咨询方式的共同之处是发行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发行方由此了解投资者需求信息,但是,二者在发行价格的确定上存在区别,即( )。 6、(四) 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儿童服装、成人服装及服装技术培训业务(该服装厂经批准取得了相关培训资质)。2020年6月有关资料如下: (1)接受某演出单位委托,定制某型号儿童服装,向该演出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 190 000元。服装厂自某批发市场购买棉花一批用于生产专用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价款为565 000元。 (2)接受某企业委托,加工一批高档成人服装,由委托方提供布料等,成本为280 000元。 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款,向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0 000元。 (3)向某拖布企业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取得含税收入13 000元。 (4)当月购买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 000元;当月购进原材料发 生不含税运费20 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为销售经理配置了小汽车一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张,注明税额为17 000元。 (5)月末盘点库存时发现上月外购原材料因保管不善潮湿霉烂,成本为15 700元,不考虑 运费成本。 (6)当月购置小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 360元。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下列收入应计入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 7、【资料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2日,企业自行开发的一项行政部门管理用M非专利技术的研发活动结東,达到预定用途。其中,研究阶段自本年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共发生支出60000元,不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开发阶段自本年7月1日开始至12月2日结束,共发生支出300000元,全部符合资本化确认务件。企业预计M非专利技术的受益年限为5年,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推销。 (2)10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N生产设备,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28000元,款项尚未支付。 (3)12日,N生产设备运达并交付使用。以银行存款支付N设备运输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増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输费为3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根据资料(2)和(3),下列各项中,关于N设备的会计科目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8、【资料8】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2日,企业自行开发的一项行政部门管理用M非专利技术的研发活动结東,达到预定用途。其中,研究阶段自本年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共发生支出60000元,不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开发阶段自本年7月1日开始至12月2日结束,共发生支出300000元,全部符合资本化确认务件。企业预计M非专利技术的受益年限为5年,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推销。 (2)10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N生产设备,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28000元,款项尚未支付。 (3)12日,N生产设备运达并交付使用。以银行存款支付N设备运输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増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输费为3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根据资料(2)和(3),下列各项中,关于N设备的会计科目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9、【资料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2月发生如下有关经济业务: (1)2日,企业自行研发的给行政部门管理使用的A非专利技术的研发活动结束,达到预定用途。其中,研究阶段自本年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共发生支出60000元,不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开发阶段自本年7月1日开始至12月2日结束,共发生支出300000元,全部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企业预计A非专利技术的受益年限为5年,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2)10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B生产设备,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4000元,款项尚未支付。 (3)12日,B生产设备运达并交付使用。以银行存款支付B设备运输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输费为3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7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根据资料(2)和(3),下列各项中,关于B设备的会计科目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10、【资料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2月发生如下有关经济业务: (1)2日,企业自行研发的给行政部门管理使用的A非专利技术的研发活动结束,达到预定用途。其中,研究阶段自本年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共发生支出60000元,不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开发阶段自本年7月1日开始至12月2日结束,共发生支出300000元,全部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企业预计A非专利技术的受益年限为5年,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2)10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B生产设备,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4000元,款项尚未支付。 (3)12日,B生产设备运达并交付使用。以银行存款支付B设备运输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输费为3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7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5.根据资料(1)至(3),该企业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和“无形资产”项目“期末余额”增加的金额分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