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介绍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及成绩管理、证书管理等信息。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
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二、中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试卷总分为140分,各科目全国统一合格标准为84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中级经济师考试证书管理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
四、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中级经济师考试:
1、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