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评审高级经济师是需要发表论文的。各地的评审通知里都有针对论文做一定的规定,论文是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必须要满足的条件。申报人员应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方可参加评审。一般需要发表1-4篇论文,各省对于论文发表的规定有细微的差别。申报人提交的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自己申请的专业类别一致,也必须和本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性质相一致。
一、河南省评审高级经济师要论文吗?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需要满足对应的论文要求,但各地职称评审要求有些不同,以北京为例,具体的论文要求如下:
1、独立撰写。申报人可以提交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门撰写的论文,也可以使用在技术业务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但需由申报人本人独立撰写。
2、专业一致。申报人提交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还必须和本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性质相一致。
3、内容以阐述个人工作成果为主题。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论文的内容必须是申报人亲身实践或亲自完成的业务工作或技术项目。
4、时限要求。申报人提交的论文需要反映出本人近几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成果。
考生以当地职称评审通知中的论文要求为主。
二、河南省评审高级经济师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条件中的“相关职(执)业资格”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为经济师的职(执)业资格。
2、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申报截止日期。
3、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业绩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现职或同职级以来所取得的,且为第一作者。
4、有数量级别概念的,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
5、本条件所列企业经营管理的“主持人”,是指企业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骨干”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者是具体从事生产、经营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主要完成人”以项目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排名须在前5位。
“省部级鉴定(验收)”是指项目完成以后,由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相关资料。
调查报告、发展规划、管理咨询报告、建议等均须有原稿、原件和相应部门(单位)鉴定意见,个人排名须在前5位,被采用的须提交有关单位采用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批复和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交原件。
本条件中提到的效果、效益,是指直接的效果、效益,须交验所在单位鉴定意见和省辖市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6、企业上缴税收以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为准。
7、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和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增刊、专刊、特刊、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8、县级以下从事经济工作人员适用科研课题、专题调研报告、重点攻关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指导龙头企业相关条款可认可县级相关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