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要求基本要求、业务能力要求、学历和资历要求、业绩要求等,具体的看下文。
一、北京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要求
1、基本要求:申报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2、业务能力要求:高级经济师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
3、学历和资历要求: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且符合特定条件(如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或公开出版专业著作等)。
4、业绩条件: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如从事经济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制定的重点行业规划、经济政策规章、行业标准等。
5、继续教育要求:申报对象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二、北京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点击“个人办事”栏目,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根据各系列(专业)基本评价标准及各评委会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申报人需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信息后,相关内容将被提交到社保缴纳单位进行审核。单位需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通过“法人办事”之后点击进入“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全部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评审服务机构审核。
3、评审机构审核:评审服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4、答辩评审:在精准落实新冠“乙类乙管”等要求的情况下,高、中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现场答辩,初级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专业评议组对申报人的材料和表现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是否通过评审。
5、公示与取证:评审结果将在相应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即通过评审。大部分省市全面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