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论文要求是什么?根据《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知,广东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大致可以概括为:核心期刊1篇或者普通期刊2篇。具体要求请看下文!
一、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论文要求是什么?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经济著作(主要编著者,下同)1部,以及在专业刊物(CN或ISSN刊物,下同)发表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1篇以上。
2.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2篇以上,单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3人(含申报人),其中选为主送论文的需本人独立撰写;或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论文2篇以上。
4.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二、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论文要求相关词语或概念解释
1.学历(学位):国家教育行政等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2.资历:指从取得现职称起至申报当年为止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截止时间点以每年度通知为准,按周年计算。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
3.主持:领导项目团队开展工作,在项目工作中起到主导和带头作用,主持人对项目负总责。一般指项目的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涉及人等,
4.主要作者: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必须占总字数的20%以上。
5.主要编著者:指专业著作的主编或副主编以外的编者或一般作者,其参与编著的字数一般应占总字数的10%以上。
6.学术、技术专著: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不能视为学术、技术专著。
7.公开发表论文:指在取得出版刊号(CN或ISSN)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国外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参照执行,凡对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8.宣读论文:指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大会上宣读或学科分组会议上宣读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凡宣读论文必须提交论文宣读佐证材料、论文汇编、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摘要发表者须同时提交全文原稿。
9.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10.经济效益:指通过利用某工作项目所产生的,可以用经济统计指标计算和表现的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效益,其经济指标将随生产力发展水平作适当调整。
11.社会效益:指通过利用某工作项目所产生的,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等的效益,以及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益。
12.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13.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和地级市,不含县级市。
14.凡提交的获奖成果均须同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15.本条件所指水平,若无有效证明材料,应由评委会专家评议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