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需要申报者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参加评审,具体的评定条件大家可以参考下文。
一、高级经济师评副高怎么评?
(一)专业知识
1、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2、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3、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二)工作经历
1、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2、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4、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6、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二、高级经济师评审学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4、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5、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6、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7、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