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通常包括学历要求、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以及继续教育等几个方面,不过,高级经济师评审是由各省自行组织的,因此评审条件并不一致,具体的要以申报地区当年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
经济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历要求
申报者通常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应与经济相关。
部分地区或单位可能对研究生学历有额外要求。
二、工作经历
申报者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通常要求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一定年限。
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获得者,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大学专科学历获得者: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申报者需要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业务问题,并在经济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业绩成果
申报者需要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这些成果可以是项目报告、经济效益分析、行业奖项等。
业绩成果需要能够体现申报者在经济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
四、论文著作
申报者需要准备取得中级经济职称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论文著作需要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际意义,能够推动经济学领域的发展。
五、继续教育
申报者通常需要完成一定的继续教育课程,以保持专业水准和更新知识体系。
继续教育课程可以包括经济学基本理论、实务操作、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六、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者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申报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七、其他条件
申报者可能需要具备参与重点项目的工作经验,或在经济改革、经济理论方面取得过显著成果。
部分地区可能还会有其他特定的评审条件,如完成市级以上课题、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等。
八、评审流程
经济师副高级职称的评审流程一般包括网上申报、单位审核、单位评前公示、职称评审工作部门审核、缴费、提交纸质文件、答辩等环节。评审通过后,大部分省市全面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