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学历与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学术成果条件、继续教育条件等,具体关于湖北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条件可参考下文。
一、湖北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工作。
2、学历与资历条件:
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师)职称并被聘任满2年及以上。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师)职称并被聘任满5年及以上。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师)职称并被聘任满5年及以上。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师)职称并被聘任满10年及以上。
3、能力业绩条件:
申报者需具备以下能力业绩条件中的至少两项: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有创新实践,获得上级部门表彰;主持或参与制定重要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等,并成功实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专业著作。
4、学术成果要求: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技术著作等。
5、继续教育要求:
申请者需要在评审前完成一定小时数的继续教育课程,这些课程应与经济、管理等相关领域密切相关。
6、考评结合制度:
高级经济师继续实行考评结合制度,参加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人员可以参加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二、湖北高级经济师评审所需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
2.学历证书及成绩单: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及成绩单。
3.职称证书:如有其他相关职称证书,如中级经济师等,需提供复印件。
4.工作业绩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等。
5.推荐信:由同行专家或单位领导撰写的推荐信,评价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工作表现等。
6.论文材料:提交一篇与经济学相关的论文,展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7.其他证明材料:如参加专业培训、研讨会等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