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
1、考试科目
《高级经济实务》。
2、考试题型
高级经济师的考试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两种题型,均为主观题。其中案例分析题3道,论述题1道,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3、考试形式
高级经济师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不熟悉机考方式的考生,提前熟悉机考操作和计算器使用。
高级经济师合格标准为60分。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公告可知:对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是试卷满分的60%!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满分是100分,及格分数为满分的60%,所以考试及格标准是60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